一般條款
- 本合約由景遠國際有限公司(服務供應商)提供,並由使用本公司服務者(客戶)同意,雙方共同履行合約內所載的條款及細則。
-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管轄,並按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闡釋,服務提供者及顧客均同意接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的專屬管轄權所管轄。
- 客戶知悉並清楚同意如果使用支票付款,服務供應商會等待支票兌現才提供相關服務。
- 客戶知悉並清楚同意服務供應商以實際到達服務供應商銀行帳戶的金額為準。如客戶所使用的匯款方式涉及銀行費用,客戶必須承擔雙方的銀行費用。如到帳金額不足,服務供應商有權不提供服務。
- 客戶需為自己的付款負責,客戶知悉並同意如要取消服務並退回已交款項,服務供應商將收取行政費。
- 如有任何爭議,服務供應商將保留最終決定權。
- 服務供應商有權更改服務條款而不需個別通知客戶。